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2013/03/30]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3-009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燃料”)
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和仁”)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浩业)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舒博特”)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租赁”)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129,800万元的额度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浩业公司提供额度为39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担保将于2013年4月19日到期;公司为东方和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担保,担保将于2013年4月19日到期。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决议为下属5家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129,8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提供的担保额度
浙江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
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
10,000
2
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25,800
4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5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4,000
6
授权董事长对上述5家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一定的额度
20,000
合 计
129,800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浙江国安产融持有其9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宝才。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5年10月10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焦炭、矿产品开发,煤炭加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5,029.05万元,负债总额为16.90万元,净资产为,5012.15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12.15万元。
2、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浙江国安产融持有其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宝才。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燃料油、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5,046.43万元,负债总额为3,811.38万元,净资产为1,235.05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40.29万元。
3、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严炜尔。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纺织原料及辅料、染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机械设备、工艺美术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多晶硅、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30,404万元,负债总额为28,569万元,净资产为1,835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519万元。
4、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朱建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回火胎圈钢丝,橡胶轮胎,优质结构钢丝绳,高性能抽油线缆,电铲绳三角股钢丝,线接触钢丝绳,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自由房屋出租,批发、零售金属制品,有色金属,钢材、建材材料,橡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纺织品原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19,86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5,211.58万元,净资产为4,656.18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48.5万元。
5、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25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何卫红,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42,037.69万元,负债总额为25,532.71万元,净资产为16,504.98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656.9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上述额度担保的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额度担保的合作银行。
2、公司对浙江东方浩业提供的额度担保,仍将依照先例采取每项担保事项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的形式,担保合同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生效。
3、上述被担保公司中如有银行提供的无担保授信额度,也采取每项担保事项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的形式,担保合同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生效。
4、为保证业务的灵活性,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前述5家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一定的额度,但额度的总权限范围为人民币2亿元,所增加额度的合作银行也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
5、对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4.4亿元担保为我公司作为其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的按份担保,其另一股东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也应按股权比例提供1.6亿元的相应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其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努力完成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目标,担保是合理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东方浩业提供额度为39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担保将于2013年4月19日到期,为东方和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担保,担保将于2013年4月19日到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是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递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30日